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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量化和计分方法
2024-09-02
管理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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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评审指标
评审指标分为两个部分,满分100分:(1)政治思想表现(最高20分);(2)科研情况(最高80分)。
二、评分办法
(
一)政治思想及日常行为表现(20分)
见“71号文件”附件六《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及日常表现评价方法》。
(
二)科研情况(80分)
科研考核可包括自本阶段研究生入学之日起以下项目:学术论文、科研项目、专利、竞赛、科研获奖、有论文交流的学术会议等。本阶段研究生入学日起,未在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选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都可使用。科研考核所确定的成绩需进一步“归一化”处理,具体计算方法如下:
以参评研究生中科研最高分为标准按80分“归一化”折算出每位研究生科研分,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位小数。例如,有20名研究生参评,其中学生甲科研最好,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135分,学生乙较弱,假定其科研累积分为85分,那么通过折算,学生甲的科研分为135÷135×80=80分,学生乙的科研分为85÷135×80≈50.4分。
1
、学术论文
在读期间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(见刊),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,导师(本阶段本人第一指导教师)除外,前3位作者有效。按作者排序,得分权重分别为:一位作者100%;二位作者70%、30%;三位作者50%、30%、20%。论文等级标准参见学校科研处关于期刊等级的认定标准。加分标准:
A 类期刊15分;B类期刊10分;C类期刊:CSSCI期刊7分、中文核心期刊6分,其他4分;D 类期刊2分。
注:论文必须为专业期刊(正刊)上发表的专业论文,存在争议的,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。D类论文限报2篇。
2
、科研项目
(1)参加省(部)级专业科研课题获批者,在项目结题证书或申请书上,排名5名以内加1.5分;6-10名加1分;参加市级科研课题获批者,在项目结题证书或申请书上,排名5名以内加1分;6-10名加0.5分。
(2)参加国家级科研课题的,得分在省(部)级科研课题得分基础上乘以2;
(3)主持学校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加1分。
科研项目等级存在争议的,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参照科研处规定认定。
3
、发明专利
(1)与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的加5分;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加3分;获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加2分;软件著作权授权的加2分。
(2)排名及得分权重参见“学术论文”条目。
4
、竞赛
代表我校参加各类竞赛,学校认定的国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得6、4、3分。学校认定的省赛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得3、2、1分。参赛人数超过1人,个人得分按贡献大小分别计算。
5
、学术会议
最高2分。参加国家级、省级学术会议且做大会报告者加2分,提交论文且有论文集正式出版者加1.5分,提交论文且有非正式出版论文集者加0.5分。排名及得分权重参见 “学术论文”条目。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。
6
、论文获奖
(1)获得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(政府奖)一等奖加6分、二等奖加4分、三等奖加2分。获得市级社会科学成果奖(政府奖)一等奖加4分、二等奖加2分、三等奖加1分。获得其他省级及以上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加1.5分、二等奖加1分、三等奖加0.5分。获得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论文奖一等奖加4分、二等奖加2分、三等奖加1分。存在争议的,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。
(2)咨政建议:省级1.5分,市级1分.
(3)排名及得分权重参见“学术论文”条目。
本评审量化和计分方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,一切以学校相关文件为执行标准。
成果审核办法参照教师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。成果认定以学校现行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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